Weekly Issue 第 8 期:數位時代的遷徙自由

以前在開發內容平台產品時,常常想,如果有天我們的使用者要離開平台,他們擁有自由嗎?在現代,數位創作者有點像是佃農,替平台生產內容,可是因為數位落差,他們沒有移動的能力。

隨著時代進步,法規應該要與時俱進,這期選了數位部的公告草案,告訴我們科技與制度可以如何相輔相成。

另外,從本期開始,加入了目錄大綱,希望讓讀者閱讀時能更容易在不同議題間切換。


🗞️ 熱門新聞

社交資料可攜權與互通性

在唐鳳那看到這則消息,最近衛城出版編輯的帳號被無預警停權,引發討論,我自己也常常焦慮,當使用這些便利的平台服務時,我們是不是交出一些沒意識到的權利?

身為個人,可行的策略是,在發布內容到平台前,先保留一份在自己手中,但這其中的不平等顯而易見。《數位選擇法案》讓我理解到,創作者有機會在一個更好更平等的環境下創作。

我希望台灣也能有這樣的一天。

I gave the AI arms and legs – then it rejected me

在 HN 上看到的新聞,有名開發者發現自己的函式庫被用在 Claude Computer Use,他想,既然都用了我的函式庫,應該會想招募我吧,於是他應徵 Anthropic,然後被拒絕 😆 。

是不是該複習 Max Howell 的名言:我們 90%的工程師都使用你所寫的軟體(Homebrew),不過,因為你不能反轉白板上的二元樹(binary tree),所以,我們沒辦法用你。

Atlassian terminates 150 staff with pre-recorded video, AI customer contact solutions rolled out

最近幾週一直看到科技大廠裁員的消息,現在輪到 Atlassian 了。

看起來爭議是在,裁員只有給預錄影片說明,接著電腦上鎖,給人的印象過於冷淡。

畢竟不是當事者,不確定實際感受是什麼,但只要有離職金與合理的保險,我覺得反而乾脆。台灣走 PIP 流程也沒比較好呀,我還聽過 PIP 中,其他同事禁止跟當事人搭話的。

The Future of Airbnb Revealed by Its Founder and CEO Brian Chesky

Brian Chesky 的專訪。

自從 Chesky 用了 Founder Mode 後,這名詞都快變成時尚了。從對話中也能看出來,他習慣提出宏大的願景,然後驅使人們實現。用 Airbnb 訂私廚?聽起來跟 Uber 有幾分像。

還好我不是他的股東。可以笑著欣賞這些夢想。

常說 CEO 也需要好的 COO 搭配,看 Chesky 講話(包括他談 AI)時,這種感受特別明顯。


✨ 科技觀點

Trying to impress people you may not respect

這篇講到工程師跟產品經理、管理者(決定你職場升遷的人)的不同觀點,看完挺有感觸的。

「工程師會被與管理者和產品經理不同類型的工作所吸引。 」
「即使是相當技術性的產品經理,也不是工程師。他們無法準確判斷從工程角度來看什麼令人印象深刻或不令人印象深刻——這正是他們依賴你的地方! 」

記得在第五項修煉也看過類似的觀點。你跟他人眼中的世界不會相同,因而影響了你們的觀點。

往好的說,工作的修行是異中求同,只是不像字面上這麼輕鬆就是。

AI is a Floor Raiser, not a Ceiling Raiser

很有意思的觀點:AI 提高的是下限,不是上限。

作者認為主要原因是,基礎問題被談論的比較多,所以在 AI 的學習資料中也出現比較多次。因此在學習曲線的改變上,影響的主要是基礎部分。

有些推論待商榷,但電子郵件的部分還算認同
「垃圾郵件的摘要,說穿了,就是垃圾。」
「 對於重要的電子郵件,我不想要摘要 」

我覺得 n8n 好像也可以用上下限的角度來看待。

If Writing is Thinking…

AI 會讓人變得只讀摘要嗎?

確實從 ChatGPT 出來後,我的閱讀量大幅增加,但也發現自己花在單篇文章的閱讀時間開始降低——畢竟資訊太多,時間有限。

AI 可以幫我們快速過濾訊息,這在資訊過載的時代非常重要。我不確定作者講的「省去寫作、省去思考」會不會是日後的趨勢,至少我還是都自己寫(只是會給 AI 校稿)。

但得承認,在看投信報告時,我比較喜歡只看 AI 摘要。

陶哲軒對使用 AI 的看法

最近在想的問題:LLM 的應用場景,剛好看到陶哲軒談 AI 應用。

非常有啟發的結構化描述,例如「若人工智慧要在「藍隊」扮演角色,也必須侷限於「紅隊」能捕捉並修正其錯誤的能力範圍內。 」「我發現 AI 工具提供的建議對我提出的文本、論證、程式碼或簡報都能帶來額外的回饋(包含這段文字)。 」

這好像能解釋,為什麼讓 AI 來做「錯了影響不大」的問題時,他能表現得更好。

Apple Interview (1995)

作者回憶了他在 1995 年的 Apple 面試經驗。

他當時將自己的遊戲程式碼印成一本書,帶到蘋果總部,有些工程師會跟他聊起這本書(我大概也會),想當然聊得很愉快,最後他來到大魔王關卡,有了底下對話。

「也許你要問我一個關於資訊理論的問題——熵,類似那樣的東西——而我沒有電腦科學學位,所以……」
「那麼,跟我說說資訊理論,熵的部分。」

好好笑,這真的很像一千零一夜,最喜歡這種充滿細節的小故事。


📌 工程實務

PostgreSQL已主宰数据库世界

超詳細的 Database 調查分析,沒想到 PostgreSQL 這麼強。

幾個要點:PG 主宰當前的資料庫生態系、Redis 因為授權問題而面臨 Valkey 的挑戰、Supabase 有取代 Firebase 的跡象,還有 Mongodb 持續滑落。

像現在 App 越來越輕薄短小,有時可能一個 SQLite 就夠了,部署起來也更省事。

So You're A Manager Now.

一直都很喜歡看別人怎麼當 leader,可能是需要補能量。

兩個有感的點,一個是「Be Clear. Painfully Clear」,雖然原文是強調清晰的重要,但這需要勇氣的素質,承受疼痛是種勇氣。另一個是「Protect Your Energy」,你的團隊會跟著你一起 burnout,要保護團隊要先保護自己。

看到有人將 Bookmark 餵給 LLM,請 LLM 來描述自己。

我很常餵自己的文章給 LLM,但餵書籤倒是沒想過,也許行為比輸出更準?抱著這樣的想法,加上前陣子剛架完 Linkding,直接來試看看。

結果出乎意料的準。包括年齡、性別、風格、職業、國籍。這又是個熟悉的 LLM 體驗,當我們讓 AI 回答這種錯了也沒差的問題時,得到的效果往往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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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ekly Issue 第 16 期:Anduril 的 MVP

近期嘗試降低 AI 相關選文,主要是因為我在閱讀時,不容易判斷內容是正確還是錯誤。本次選的「AI Evals 大辯論」在這點上就做得很棒,正反意見並陳,讓讀者知道自己哪些論點也有人支持,哪些論點具有爭議。 🗞️ 熱門新聞 The Amusement Park for Engineers 原本看是 Anduril 嘀咕幾聲(我對國防工業沒興趣),但看到一半覺得太讚了,推薦所有做產品的人閱讀。 這句話開始點亮我的眼睛:「那座臨時搭建的塔,是我們自掏腰包、為了驗證可行性而做的,幫助攔截了近一千磅的大麻,並導致數十起毒品走私逮捕 」 業界都說要做 MVP,但到底什麼是 viable?沒有 viable 的 MVP 只能稱為 prototype 而已。合作的 PM 有次說的傳神:「別人要樣品屋,但我們只有沒屋頂的牆壁。」 這篇雖然沒有講到 agile,卻做到

By Ken Chen

Weekly Issue 第 15 期:Go 語言從 1.25 支援 Flight Recorder

最近安排旅遊計畫,會到 Brisbane 居住三個月,突然跟熟悉的環境分開,用陌生眼光看待周圍一切,真是個特別的體驗。 世界依然在轉動,只是用了不同速度,反映在每週週報上,是項目變少了,可是內容變長了。 🗞️ 熱門新聞 Flight Recorder in Go 1.25 Go 1.25 開始支援 Flight Recorder。 以前要抓 trace,都是要等到事發後才能抓,有沒有可能事發前抓呢?有,原理很簡單,配置一塊記憶體存放臨時的 trace,如果符合條件,輸出持久化,否則丟棄,這就是 Flight Recorder。 官方給的範例很讚,像 slow request 這類例子,常常是處理 request 時遇到問題,在沒有 Flight Recorder

By Ken Chen

Weekly Issue 第 14 期:Product Hunt 已死

近期台灣技術圈新聞應該要算 Vibe Coding,無獨有偶的是,HN 上也談到類似的議題:行銷跟技術的界線在哪?哪些東西可以包裝成商品販售,哪些則是應該要有基本的自我審核? 🗞️ 熱門新聞 Product Hunt is Dead 有位產品創辦人寫了篇 Blog,標題比較聳動:Product Hunt 已死。 我沒特別 Follow Product Hunt,只有偶爾看看,但看完還是五味雜陳。依照文中所說,當你在 Product Hunt 發布產品後,會有一堆人來跟你說需不需要買讚,這讓我想到以前書市買榜的例子。 有人可能會覺得這是行銷,只是對我來說,行銷跟欺騙還是兩回事。我比較不確定的是,假設今天換個場景,改為無傷大雅的善意謊言,我會同意嗎? ✨ 科技觀點 How to Lead in a Room Full of Experts

By Ken Chen

Weekly Issue 第 13 期:Google 無須出售 Chrome

Chrome 的判決出來了,Google 不用分拆,只需要保障競爭者能跟它公平競爭。 這個判決有指標意義,所有人都知道 Google 長期利用 Chrome 數據改善它的搜尋引擎,讓其他廠商處於競爭劣勢。要解決這問題,最簡單方式是要求 Google 出售 Chrome,而法官在仔細評估後,給出相當審慎的判決。 我喜歡這種法律見解,具有實務與原則的平衡,法律條文不應該是照本宣科。 🗞️ 熱門新聞 Google Can Continue Paying for Firefox Search Deal, Judge Rules 以前很少注意 Chrome 的新聞,剛好最近判決出來了,看了一些。 最驚訝的是,Mozilla 有 85% 的年度收入是由 Google 給的,如果判決禁止 Google 出錢成為瀏覽器預設的搜尋引擎,將直接影響到 Mozilla

By Ken Chen